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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購米谷獎懲辦法

本案為34年間,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農林處原擬之「三十四年度第二期米榖獎懲辦法草案」因該年收穫日期較晚且需要補繳第一期欠額,故將繳納期限及競賽考核方式加以補充修正,再將修正版本陳送公署核示並獲其同意,後該署公布「臺灣省徵購三十四年第二期米榖獎懲辦法」,該辦法內容為以地域區分繳納期限,並按土地所有者、佃戶加以區分給獎辦法,以及各地方行政機構、負責人辦理徵購米榖之給獎及考核辦法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41201-民國00341208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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