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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征用日僑人員及家屬名冊送日僑管委會

本案為35年間,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通知所屬各機關及各縣市政府應視事務性質斟酌輕重緩急,將每批擬解除徵用日籍人員及其家屬姓名列冊送日產管理委員會處理,以因應中央要求在民國36年前將所有日僑分四批遣送完畢之指示,之後長官公署電催臺北、臺南、高雄等縣市政府以其列冊送處彙辦工作已逾限多日,希望趕快填送。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524-民國0035071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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