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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業試驗所組織規程

本案為35年間,臺灣省糖業試驗所陳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法制委員會核准臺灣省糖業試驗所將簡任技正增加為8位並修改相關組織章程,以用來網羅有聲望的研究專家,之後獲得行政長官公署法制委員會同意,除修改該所組織規程部分條例外並更正36年度預算。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928-民國00351115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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