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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用人員任免調遷

本案為34至35年間,基隆港務局陳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長官公署人事室准予依該局意見辦理人員留用、薪資待遇,以及檢送履歷表、資歷證明、雇員表、學歷證件等資料給二單位,並獲其回復辦理意見。附華籍雇員表、委派人員表等事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41226-民國0035090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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