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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用日籍人員法則及表冊

本案為35年間,有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民國三十五年間研議日籍技術人員留用之各方意見,並制定發佈相關規定;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暨所屬單位擬就其所需,並與行政院宋院長及美國方面討論,准暫留日籍技術人員及家眷計三萬五千人,期間針對其津貼支給、人事管理、留用標準、遣返日程等召開座談會、討論會,發布徵用日籍員工之各項相關辦法,並轉發行政院、陸軍總部要求各工業及公用事業應由中國職員負責指揮監督日籍人員、加速本國人員訓練補充、遣返及徵用日籍人員須報請陸軍總部核示、注意日人有無不法組織活動等相關指示訓令。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臺灣省文獻委員會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323-民國0035052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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