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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桂樓不法案

本案為38年間,臺灣省政府交通處鐵路管理局因為臺灣省政府交通處接獲臺灣警備總司令部通報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港辦事處總務課庶務股長違法失職案的關係,而發電報請臺灣省政府交通處鐵路管理局花蓮港辦事處協助調查,後花蓮港辦事處將該案調查情形報告鐵路管理局。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81008-民國00381008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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