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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懲(民國37年)

本案為36至37年間,臺灣省政府交通處鐵路管理委員會處理司機涉竊白漆案,後經過調查是技工誤置而非盜竊,而給當事人記過及罰薪處分,以及處理臺北機廠副工程司長管理不周、事務員無故提早簽退、廠工縱火等案件,而廠工縱火案後經過調查是因為焚田不慎誤以為是縱火,後相關人員處以罰薪處分外,其餘人員分別處以記過、罰薪或申斥等處分等。附獎懲事由報告、員工獎懲通知等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1117-民國00371228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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