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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之處理及善後

本案為36年間,臺灣鐵路管理委員會機務處臺北機廠陳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鐵路管理委員會有關該廠倉庫因二二八事件遭竊情形,鐵路管理委員會回復應查清楚遭竊原因,臺北機廠後將調查情形告知鐵路管理委員會;臺北機廠因為該廠員工被憲兵第四團司令部扣押的關係,發函詢問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可否保釋當事人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306-民國0036041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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