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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港九材料購運處結束案卷

本案為39年間,交通部因該部港九材料購運處處長及粵漢鐵路香港辦事處處長投共、資共,陳請行政院同意通緝涉案人員,並以副本告知財政部。附交通部九龍供應處處長及粵漢鐵路香港辦事處處長致廣九鐵路英段總經理函等相關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交通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90825-民國00390825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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