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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兩航公司叛變善後處理

本案為民國38年間,交通部長與外交部長、空軍總司令聯名陳報中國航空公司及中央航空運輸公司善後處理原則予中國國民黨總裁,兩公司及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等單位亦向交通部報告公司營運現況、所需經費、應變措施等相關事項,總裁則發電報告知行政院長、外交部長關於其對此事件的處理意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交通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81112-民國0038122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相關地點
    香港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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