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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衛與各單位文件

本案為36年間,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回復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有關追查學生搶劫武器案之相關事宜;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函知相關單位警員兵役問題要依規定處理;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核發警員服務證及差旅費;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工礦警察供應辦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711-民國00361212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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