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物品遺失核銷

本案為36年間,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職員向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報告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職員公私物品款項在二二八事件中損失情況,並希望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能夠核准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職員將他們的公私物品款項報銷。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620-民國0036123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