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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本案為36年間,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發文通知各單位,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依照上級指示派出國去接洽公務,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出國期間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的職位將由臺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協理代理職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220-民國00360220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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