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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系學生石鴻隆被捕

本案為41至42年間,國立臺灣大學函轉被捕工學院化工系學生的家長陳情書給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後該生與同案被告經保安司令部判決,臺灣大學函請教育部准予開除涉案學生學籍,該部函復核准,並通知該校將退學生名冊造冊送部。附學生家長致校長信函。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立臺灣大學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10128-民國0042022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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