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查詢法學院學生黃瑞聰被捕案

本案為41年間,國立臺灣大學函轉該校法學院經濟系家長的陳情書給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並函詢該生是否因案被捕,保安司令部函復臺灣大學該生與文學院外文系、工學院化工系學生因涉案正由該部審理。附學生家長致校長信函。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立臺灣大學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10119-民國0041020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