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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誡

本案為36年間,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暨臺灣省立法商學院陳報院長,多位學生因為說話行為囂張,講很多次都不聽,所以要把他們開除學籍的事情,並請問院長同不同意把他們開除,之後院長同意把他們開除;學校警告學生要交保證書重新登記否則要把他們退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立臺灣大學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321-民國0036041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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