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二二八事件原因及初期狀況

本案為36年間,臺灣省專賣局人員及民眾因二二八事件獲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起訴,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後函請高等法院協助調查該案;警總發電報請陸軍整編第二十一師司令部協助追緝涉案人員;第二十一師司令部檢送臺灣戡亂詳報暨綏靖報告書給警總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軍管區司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309-民國00360429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