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陳逸松嫌疑

本案為63至67年間,民眾經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判決確定,警備總司令部依判決結果執行法律程序及處理沒收財產事宜,並發函給各機關單位。附案情摘錄表、裁定書、財產清冊、財產調查表、聲請書、家屬名冊及相關文件之報紙等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630918-民國00670509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