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漆韶生聲請免感化處份

本案為75年間,民眾因案獲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後,交由該部仁愛教育實驗所執行感化教育,但該學員於執行期間因長期患病住院治療,無法繼續執行,後由該部裁定未執行完畢部分免予執行。附裁定書、聲請書、診斷證明書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750320-民國00750528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