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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電沒收財產

本案為47至72年間,日僑因為案涉罪,經由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裁定確定後,辦理當事人財產處理一事,包括涉案人擁有財產清查、財產售出價款經聯合勤務總司令部財務署移送繳交國庫、檢送收支明細表給國防部保存起來以備調查驗證、核發獎金給有關人員等事宜。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71004-民國00720325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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