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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南增、陳嘉炘、鍾謙順、廖慶瑞案

本案為52至53年間,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審判組為審理民眾所涉案件,通知公設辯護人於指定時間及地點出庭履行職務。附補充辯護理由書、當事人報告、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公設辯護人辯護書、臺灣警備總司令部軍法處送達證書。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521211-民國00531128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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