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林茂雄等案

本案為42至43年間,涉案民眾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審訊判決後,保安司令部將判決結果通知相關機關單位,請其協助辦理執行。附警察審訊筆錄、偵查報告保證書、起訴書、判決書、申請書、執行筆錄、當事人辯護書、自白書、保證書及相關證物之書信、照片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20618-民國0043103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