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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敏新叛亂案

本案為42至62年間,涉案人員經國防部軍事檢察官偵查終結予以起訴、並獲該部判決,國防部依判決結果函請臺灣省保安司令部查明該員在臺有無財產,及其家屬人口、年齡、生活情形,保安司令部則請臺北縣政府、彰化縣政府等相關單位協助調查,後保安司令部將部分單位調查結果陳報國防部;司法行政部調查局因案件需要而向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借調有關人員案卷資料,後獲調查局回復。附國防部判決書、家族名冊、財產數量保管冊等相關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20530-民國0062050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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