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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麟文等案

本案為39至50年間,黨政班學員及其他涉案民眾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審訊判決後,保安司令部將判決結果通知相關單位請其協助辦理執行,其中一員申請覆審,因程序不符不予受理。附當事人自白書、自傳、偵訊口供、偵訊筆錄、相關人員往來書信、證物及相關證據之照片、判決書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90420-民國0050011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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