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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乘風等案

本案為40至58年間,立法委員、教員因案涉罪,經國防部保密局偵查,與立法院民刑商法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案情及處理方式後,移交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偵訊並提起公訴,該部於判決後依總統核示發還復審及變更刑度後,依判決結果分別轉送相關單位執行,並辦理涉案人員財產調查、沒收等事宜。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00807-民國00581002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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