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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英傑等叛亂

本案為39至48年間,國防部保密局將新竹市警察局、臺中縣警察局、臺灣省警務學校的涉案警官、教員及其涉案件資料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審訊,並獲該部依法審判,後保安司令部依判決結果通知憲兵第四團執行刑罰手續,及函請臺北市政府、臺北市警察局、臺中縣政府、新竹市政府等單位協助辦理涉案人員後續財產處理事宜。附訊問筆錄、臺灣省保安令部判決書、提票回證、財產清冊、臺灣省保安司令部軍法案件沒收財物及罰金處理情形報告表等相關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後備司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90705-民國0048112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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