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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忠賢案

本案為43至47年間,國防部保密局所屬人員為偵辦民眾所涉案件而向上級長官及相關人員報告偵查情形,臺灣省保安司令部亦會同該局及警局人員緝拿嫌疑人,保密局則向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國防部陳報偵辦進度,當事人經該局訊問完畢後,移送保安司令部審判。附訊問筆錄、醫師證明書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30303-民國0047032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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