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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電力會社債券

本案為35至36年間,外交部發函請資源委員會調查前臺灣電力株式會社美金公司債券問題,該委員會將調查情形告知外交部,外交部後令駐日代表團查明該案辦理情形,並擬儘早召開對日和會及商訂日本賠償盟國攤額問題等。附日本在收復區及臺灣所發公債應在合約中列入條文責令負責清償說帖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外交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1202-民國0036082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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