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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事機關通緝逃犯

本案為41年間,臺中市警察局陳報臺灣省警務處有關查緝涉案人員情形;花蓮縣警察局發電報請各縣市警察局協助緝捕涉案人員,並以副本告知警務處;高雄縣警察局將涉案人員及相關資料移送臺灣省保安司令部審理,並以副本告知警務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410318-民國00410712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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