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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陳儀逆產

本案為39年間,臺灣省保安司令部為了沒收前臺灣行政長官財產一事,發電報請臺灣省警務處查明該員在臺灣財產,警務處發電報請各縣市警察局協助辦理,臺北市警察局、高雄市警察局、臺北縣警察局、臺南縣警察局等單位後將調查情形陳報警務處。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90710-民國00390918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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