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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情報蒐集辦法

本案為38年間治安情報蒐集事宜,臺灣省政府警務處通令各縣市警局訂定該警局之治安情報蒐集辦法,並呈報該警局治安情報負責人員詳歷表,新竹縣警察局、臺中縣警察局、臺東縣警察局等單位依指示函送該局之治安情報蒐集辦法、情報網圖等文件資料,並獲警務處回覆意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80116-民國00380223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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