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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繼琨盜賣公產

本案為38年間收回公用房屋事宜,臺灣省政府為臺北市泰安街房屋原為臺灣總督府官舍,經前臺北市分配公用房屋委員會分配予交響樂團團長居住,後據該會調查,該員竟將該房屋以美金3600元出頂他人使用,跡近盜賣官舍,而函請省府警務處強制收回房屋,該處轉請臺北市警察局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81108-民國0038111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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