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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品西等潛逃

本案為36至37年間協查涉案民眾事宜,臺灣省政府警務處依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來函指稱某臺籍人士於戰時寓居天津,為敵製造毒品原料並操縱黃金市場,戰後於第十一戰區受軍事審判,又以黃金買通該戰區黨政處秘書及法庭庭長等人使其得以脫罪、獲釋回臺,而函請各縣市政府及警察局指示所屬單位人員限期查報該員行蹤,後獲各縣市政府及警局回報偵查情形。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1025-民國00371022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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