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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總隊員警逃亡通緝

本案為37年間,臺灣省保安警察總隊部等單位發電報請臺灣省警務處通緝涉案員警,警務處發電報請各縣市政府、基隆港務警察所、高雄港務警察所等單位協助辦理;臺灣省職業訓導總隊將涉案員警及相關資料移送至警務處,該處後將當事人發交保安警察總隊部處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70426-民國00371202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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