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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扁等搶械搶劫

本案為37年間查緝匪徒事宜,臺灣全省警備司令部據憲兵第四團報稱有9名匪徒於臺北縣三峽橫溪一帶持槍搶劫而函請臺灣省警務處查辦,警務處指示臺北縣警察局派員前往查緝,該局除回報該批匪徒其身分背景及所犯案件外,並且考量其擁有槍枝且為亡命之徒,一旦前往拘捕,雙方勢必駁火,而詢問該處及警備司令部如果將其擊斃是否須負刑責,該部回復因係自衛,可免負刑責。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70219-民國0037040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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