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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戰犯

本案為35年間,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發布命令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協助日本戰犯罪證調查小組、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調查官蒐集戰犯證據及戰犯處理事宜;行政院發布命令告知行政長官公署有關處理美軍在我國逮捕引渡戰犯案的方式,該署轉知各縣市政府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521-民國0035121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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