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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自衛組織

本案為36至37年間地方自衛組織事宜,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依國防部來函填送該省民眾自衛組訓調查表予該部;屏東市政府函送該市參議會建議舉辦自衛組織議決案予長官公署,公署回復該提案與內政部復員警衛調整計畫草案實施事項第20款之規定顯然有所牴觸,無法同意辦理。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206-民國0036040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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