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嘉義市警察逃亡通緝

本案為36年間緝拿逃警事,嘉義市政府為該市警察局員警挾帶公物潛逃而予以撤職並函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辦理,臺灣省警務處轉請各縣市政府、警察大隊及基隆港務警察局、福建省福州市警察局、福建省莆田縣警察局協緝歸案,後續另外辦理撤銷通緝事宜。附通緝人犯年貌表等文件資料。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609-民國00380510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