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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日人在台私有土地

本案為35至36年間,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辦理有關接收之日人房產土地之登記及申請留用之經過,以及轉發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所頒「臺灣省公有土地緊急清查辦法」至所屬各單位,以憑公地清查團執行清查任務時,各機關及縣市政府應指派人員協助辦理,方便明瞭公有土地接管收租及分布情形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731-民國0036010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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