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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日本戰時法令

本案為34至35年間,臺灣省行長官公署法制委員會公布日治時期施行之戰時法令、敕令列表並宣佈廢止,以及詢問各機關對日本戰時法令廢止有無意見,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表示無意見;警務處通知各縣市政府及警署機關以日治時代施用之「違警犯律即決例」即予廢止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41204-民國0035101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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