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鐵警署人犯逃亡通緝

本案為35年間,臺灣省鐵路警察署向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報告有關高雄分駐所警員看管竊犯時因疏忽導致該竊犯脫逃,除將該警員記過外,並將主管巡官予以懲處,後警務處發電報通知各縣市政府、鐵路警察署、警察大隊關於逮捕人犯多有脫逃情事,日後應調查其脫逃原因後再行回報,不能僅以行政處分了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1022-民國00351108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