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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制定獎勵破獲私藏軍火辦法

本案為34至35年間,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因為要查獲臺灣各地藏匿、盜賣、毀滅日軍軍用品以鞏固地方治安的關係,而與行政長官公署及其所屬法制委員會、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等單位辦理有關「臺灣省獎勵密報藏匿、盜賣、毀滅日軍軍用品辦法」草案修訂、研究討論、頒布、實施等事項。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內政部警政署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41124-民國00350216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相關地點
    臺灣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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