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麻袋及糧米管理(含228事件相關檔案)

本案為36年間,臺灣省糧食局臺北事務所為了訂定換穀糙米契約、配售公教員役食米、竊取麻袋案涉案人之判決經過、借用麻袋歸還等事項,函請糧食局、空軍臺灣地區司令部等機關給予指示,後獲該局之回覆意見,各分所亦陳送計畫預算表、數量明細予臺北事務所備查;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為了二二八事變防禦工事而借用麻袋一事,函請糧食局臺北事務所准予核銷,後獲省主席之核准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225-民國00361124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