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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二二八事變損失賠償數額(總務人事災害賠償)

本案為36至37年間,財政部中國鹽業公司臺灣分公司為了職員在二二八事變中損失財物一事,函請中國鹽業公司給予指示,並檢送財物價值清單、證明書及調查表給該公司,後中國鹽業公司函復分公司核定賠償價額清單;中國鹽業股份有限公司徐州營業處為補償該處職員於該事變中的損失,函請總公司給予意見,後經總公司回覆該職員於事變發生時尚未調至分公司服務,因此不便負擔損失。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1125-民國00370212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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