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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金土等竊盜鐵軌(含228事件相關檔案)

本案為35至36年間,臺灣省新竹市警察局將民眾涉案資料函送至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與臺北地方法院檢察處核辦,後新竹市政府為工礦處公共工程局第二工程處來函要求領回鐵軌一事,函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核示,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函請新竹市警察局查明案情後,再依工程局之清點結果發還,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警務處函知工礦處與新竹市政府此案被竊鐵軌並非完全屬於工礦處公共工程局第二工程處。附搜查報告、訊問筆錄。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50514-民國00360422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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