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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事件後各界對臺灣省政府之建議

本案為36年間,行政院轉陳外交部二二八事件發生經過的報告予國民政府,外交部亦陳請國民政府派員處理;陸軍整編第七十師師長、軍校學生與臺灣高等法院檢察官檢陳治臺意見、警政工作意見與事變處理辦法予國民政府,後獲該府文官處政務局的回覆意見。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國史館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60306-民國00360517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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