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為36年間,臺灣省行政長官報告內政部有關二二八事件發生經過,該事件發生期間臺北雖然曾經短暫戒嚴,但解嚴二日來秩序已逐漸安定,交通也逐漸恢復,至於臺中、嘉義等地的秩序則還沒有恢復,內政部後將報內容轉陳報國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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