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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及所屬單位人員任免

本案為38年間,行政院院長陳報總統有關行政院在該年12月15日舉行的第103次會議中人員請辭任用案決議結果,內容為臺灣省政府委員兼民政廳長等人的請辭皆予以同意以及繼任人選,並請總統明令發表,總統府將人事命令予以公布等。

基本資訊

  • 全宗名
    總統府
  • 檔案典藏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檔案起迄日期
    民國00381205-民國00381221
  • 數位物件類型
    Text(文字)
  • 貢獻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審核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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