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八年十一月圳戶金同春佃戶黃三才等仝立合約字

光緒8年11月,圳戶與佃戶之間所立的契約字。舊圳戶金恒德缺乏資金重修,各佃相議請金同春重修,金同春接受請求,向舊圳戶支付圳底價銀,成為承購人,從此本圳歸金同春所有,各佃人比照舊規定(每4石2斗)繳納水圳租。

基本資訊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1882-10/入藏日期:1994-07/光緒8年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宜蘭縣古文書
  • 相關地點
    辛仔罕 梅州圍
  • 相關人名
    金同春/林達元/林甫昌/吳倬漢/陳昌記等/林振昌/張德時/陳有慶/林吉記/黃三才
  • 地點名稱
    水圳
  • 緯度
    23.8419
  • 經度
    120.7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