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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十八年十月二十三日給圳戶吳惠山執照

嘉慶18年10月23日,係頒給圳戶吳惠山的執照,說明圳戶自籌資金開圳,各佃每甲每年應繳水租谷4石2斗,社番自耕田畝,每戶只須繳納工資谷6斗6升。吳化、賴岳等及佃人、社番通事、土目等共同呈請官府,頒發執照給吳惠山。

基本資訊

  • 創作日期
    創作日期:1813-10-23/入藏日期:1994-07/嘉慶18年
  • 作品語文
    中文
  • 全集/系列名
    宜蘭縣古文書
  • 相關地點
    四圍堡辛仔罕
  • 相關人名
    吳化/臺灣噶瑪蘭撫民理番海防糧捕分府/吳惠山/賴岳
  • 地點名稱
    水圳
  • 緯度
    23.8419
  • 經度
    120.7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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